玉溪医改实现看得了病、看得起病 、看得好病三大目标——医改玉溪模式破解农民群众看病贵难题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1-12-28 00:00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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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玉溪市把推行新农合制度作为缩小城乡差距、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进行大胆探索实践,创造了玉溪医改新模式,迈出了让农民群众“看得了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的三步发展目标和医改新路子。
一、敢为人先,探索医改新路子,让农民“看得了病”
2006年实施新农合制度以前,一部分弱势群体和一部分农民,因为没有钱看病,小病拖成大病,大病酿成残废,残废变成终身家庭贫困的情况仍然存在。2006年,在全国尚处于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玉溪市先行一步,地方政府集中财力,突破试点,率先在全省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市176万农民提前一年享受到中央的新农合政策,全年共减免补偿121343人次,减免补偿金额为1464.08万元。实现了全市农民群众“看得了病”的第一步目标,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广大人民群众参加新农合,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识明显增强,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玉溪市实施医改三年来,各级投入资金1.93亿元,建设村卫生室292个,乡镇卫生院69个,社区卫生机构8个,县医院4个。为61个乡镇卫生院配备了救护车,642个村卫生所配备了冰箱及妇幼检查器械。全市万元以上设备由2889台件增加到4859台件,玉溪市基层医疗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的条件和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二、攻坚克难,实施医改新举措,让农民“看得起病”
2011年,市委、市政府出台《提高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的决定》,在中央和省加大投入的基础上,从2011年1月起,市级财政为参合农民人均增资100元,大幅度提升新农合保障水平,实现了“看得起病”的第二步发展目标,在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难题上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参合农民筹资水平翻了两番多,人均统筹资金达300元左右,高出全省人均筹资100元。困扰广大农民群众多年的看病就医难题得到基本解决,赢得了老百姓的广泛拥护和高度赞誉。
三、创新发展,拓展医改新思路,让农民“看得好病”
新医政工作开展以来,在实施五项重点改革的同时,玉溪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行动计划。一是以投入换机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全额预算拨款补偿,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人事、分配制度综合改革,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管理模式,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更加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加强,基本医疗服务逐步规范,公益性明显提升。二是以全面提高乡村医生素质建设为突破口,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玉溪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乡村医生素质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的实施意见》,严把乡村医生准入关,建立了乡村医生准入机制;建立退出机制,对按年龄政策规定办理退出手续的乡村医生按月发放退养补助,保证乡村医生队伍素质及促进新老交替;完善保障机制,市、县财政提高乡村医生补助标准,确保乡村医生队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立招聘机制,三年内面向社会招聘150名品学兼优的中专以上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尤其是取得法定执业资格的)到村卫生室工作,力争到2013年底基本实现全市150个村卫生室每个有1名新招聘村医;建立培训机制,开展乡村医生免费中专学历教育培训工程,逐步使全市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促进农村卫生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建立绩效管理机制,把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促进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启动农民健康档案配套建设,着手为全市农民建立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电子健康档案。
四、惠泽民生,农民健康保障上水平,实现新突破
2011年1至11月,玉溪市共筹集新农合资金46116.33万元,共有3627988人次的医药费得到新政策补偿,新农合报销补偿30654.64万元;共有6182人次获得大病再次补偿,住院总费用为13133.01万元,新农合补偿7191.09万元;共有3829人次获得慢性病门诊补偿。与2010年同期相比,补偿人次、支出基金和住院次均补偿费用分别上升25.78%、86.31%和65.42%。玉溪市新平县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建立全县城乡居民“筹资标准统一、报销政策统一、用药目录统一、诊疗项目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51%,在全省、全国均处于领先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均等化得到实现。玉溪市红塔区扩大关注民生的理念,加大对五保户等特殊群体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保障力度,提高报销补偿比例,实行住院报销零起付线的政策,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通过门诊减免、住院报销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减轻了广大农民就医看病的医疗负担,使更多农民得到实惠。慢性病、潜伏疾病得到及时发现、诊断和治疗。
一、敢为人先,探索医改新路子,让农民“看得了病”
2006年实施新农合制度以前,一部分弱势群体和一部分农民,因为没有钱看病,小病拖成大病,大病酿成残废,残废变成终身家庭贫困的情况仍然存在。2006年,在全国尚处于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玉溪市先行一步,地方政府集中财力,突破试点,率先在全省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市176万农民提前一年享受到中央的新农合政策,全年共减免补偿121343人次,减免补偿金额为1464.08万元。实现了全市农民群众“看得了病”的第一步目标,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上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广大人民群众参加新农合,支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识明显增强,为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玉溪市实施医改三年来,各级投入资金1.93亿元,建设村卫生室292个,乡镇卫生院69个,社区卫生机构8个,县医院4个。为61个乡镇卫生院配备了救护车,642个村卫生所配备了冰箱及妇幼检查器械。全市万元以上设备由2889台件增加到4859台件,玉溪市基层医疗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的条件和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二、攻坚克难,实施医改新举措,让农民“看得起病”
2011年,市委、市政府出台《提高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的决定》,在中央和省加大投入的基础上,从2011年1月起,市级财政为参合农民人均增资100元,大幅度提升新农合保障水平,实现了“看得起病”的第二步发展目标,在解决“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难题上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参合农民筹资水平翻了两番多,人均统筹资金达300元左右,高出全省人均筹资100元。困扰广大农民群众多年的看病就医难题得到基本解决,赢得了老百姓的广泛拥护和高度赞誉。
三、创新发展,拓展医改新思路,让农民“看得好病”
新医政工作开展以来,在实施五项重点改革的同时,玉溪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行动计划。一是以投入换机制,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全额预算拨款补偿,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运行机制和人事、分配制度综合改革,彻底改变“以药养医”的管理模式,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更加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加强,基本医疗服务逐步规范,公益性明显提升。二是以全面提高乡村医生素质建设为突破口,率先在全省制定出台《玉溪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乡村医生素质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2013年)的实施意见》,严把乡村医生准入关,建立了乡村医生准入机制;建立退出机制,对按年龄政策规定办理退出手续的乡村医生按月发放退养补助,保证乡村医生队伍素质及促进新老交替;完善保障机制,市、县财政提高乡村医生补助标准,确保乡村医生队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建立招聘机制,三年内面向社会招聘150名品学兼优的中专以上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尤其是取得法定执业资格的)到村卫生室工作,力争到2013年底基本实现全市150个村卫生室每个有1名新招聘村医;建立培训机制,开展乡村医生免费中专学历教育培训工程,逐步使全市乡村医生达到中专以上学历,促进农村卫生队伍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建立绩效管理机制,把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任务完成情况和群众满意度作为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促进乡村医生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启动农民健康档案配套建设,着手为全市农民建立标准统一、管理规范、运行有序的电子健康档案。
四、惠泽民生,农民健康保障上水平,实现新突破
2011年1至11月,玉溪市共筹集新农合资金46116.33万元,共有3627988人次的医药费得到新政策补偿,新农合报销补偿30654.64万元;共有6182人次获得大病再次补偿,住院总费用为13133.01万元,新农合补偿7191.09万元;共有3829人次获得慢性病门诊补偿。与2010年同期相比,补偿人次、支出基金和住院次均补偿费用分别上升25.78%、86.31%和65.42%。玉溪市新平县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一体化,建立全县城乡居民“筹资标准统一、报销政策统一、用药目录统一、诊疗项目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51%,在全省、全国均处于领先水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均等化得到实现。玉溪市红塔区扩大关注民生的理念,加大对五保户等特殊群体和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保障力度,提高报销补偿比例,实行住院报销零起付线的政策,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通过门诊减免、住院报销和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切实减轻了广大农民就医看病的医疗负担,使更多农民得到实惠。慢性病、潜伏疾病得到及时发现、诊断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