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调研玉溪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1-09-27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8月26日,市政协主席冷明德、副主席陈志芬及市政协委员在市政府党组成员杨正祥及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新平县政府领导的陪同下,调研玉溪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冷明德一行先后来到新平县扬武镇赵米克村卫生室、扬武镇卫生院和市卫生局,详细了解玉溪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情况。 
    省委、省政府把玉溪市确定为全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市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结合玉溪实际,制定方案,完善措施,稳步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从2010年2月25日起,全市73个乡镇卫生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45个村卫生室共71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截至2011年7月,全市共采购基本药物30613.59万元,其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基本药物10604.69万元,药品销售价格平均下降13.5%。通过一年多的运行,全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开展有序,运行平稳,人民群众切实享受到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惠。
    冷明德在研讨时指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玉溪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要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引导群众科学合理使用基本药物,确保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投入,强化卫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基础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满足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实现城乡卫生事业统筹、协调、快速发展。(玉溪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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