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区卫生监督部门对思茅城区公共卫生场所进行专项整治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1-07-22 00:00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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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思茅城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规范经营秩序,预防疾病,保护公众身体健康,树立“妙曼普洱、养生天堂”城市品牌形象,积极营造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氛围。普洱市、区卫生监督部门对思茅城区公共卫生场所开展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卫生局主要领导担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市、区工商、旅游部门配合下,由市、区卫生监督部门及疾控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照整治方案,市、区卫生监督部门将从6月至9月,分宣传动员、自查整改、指导整改、总结验收4个阶段对思茅城区476户各类公共场所( 281户宾馆酒店、13户文化娱乐场所、2户游泳场所、29户公共浴室、141户美容美发(院)店、1户图书馆、5户商场、4户公共交通等候室)进行全面整治。通过整治,使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卫生质量明显提高,各类卫生指标达到省级文明城区和国家级卫生城市要求,市级直管单位卫生量化分级达B级以上,区级直管单位达C级以上。
在接下来的整治工作中,市、区卫生监督部门将与其余的公共场所签订达标目标责任书,部署相关整治工作,指导经营单位进行整改。(普洱市卫生局)
此次整治工作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市卫生局主要领导担任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市、区工商、旅游部门配合下,由市、区卫生监督部门及疾控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按照整治方案,市、区卫生监督部门将从6月至9月,分宣传动员、自查整改、指导整改、总结验收4个阶段对思茅城区476户各类公共场所( 281户宾馆酒店、13户文化娱乐场所、2户游泳场所、29户公共浴室、141户美容美发(院)店、1户图书馆、5户商场、4户公共交通等候室)进行全面整治。通过整治,使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内部管理进一步加强,卫生质量明显提高,各类卫生指标达到省级文明城区和国家级卫生城市要求,市级直管单位卫生量化分级达B级以上,区级直管单位达C级以上。
在接下来的整治工作中,市、区卫生监督部门将与其余的公共场所签订达标目标责任书,部署相关整治工作,指导经营单位进行整改。(普洱市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