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县“明、查、核”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1-07-20 00:00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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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明责任。与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书,规范其医疗服务行为。二是重检查。采取入户调查和随机检查的方式,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新农合政策情况进行检查。三是严审核。每月对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上报的住院病历、门诊处方进行严格审核,发现使用新农合规定用药目录以外药品、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录入套取新农合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坚决给予扣除。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超月次均费用的,坚决予以扣除并纳入年终核算。
2011年以来,共下乡督查20余次,查出村卫生室违规操作两起,拒付补偿基金6.47万元,扣减不合理诊疗费用5.46万元,扣除住院次均超费用203万元。(弥勒县卫生局)
2011年以来,共下乡督查20余次,查出村卫生室违规操作两起,拒付补偿基金6.47万元,扣减不合理诊疗费用5.46万元,扣除住院次均超费用203万元。(弥勒县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