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暗访结果的通报
来源:农卫处 发布时间:2011-06-27 00:00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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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等四部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了解和评估我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进展,我厅近期对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进行了暗访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暗访范围
本次省级暗访主要针对省卫生厅机关、各州(市)政府所在地医疗卫生机构和厅直单位,共调查了128家单位,其中:卫生行政部门17个,公共卫生机构33个,医疗机构78个。
(二)暗访内容和形式
按照国家控烟办下发的《暗访调查问卷》和《暗访评分表》中相关指标确定的暗访内容,采取隐蔽拍摄和介绍信方式突击进入等方式,重点对机构无烟环境布置和室内公共环境禁止吸烟情况等进行调查。
(三)暗访测评结果
全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暗访综合评分为57,低于2010年全国区域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暗访的综合评分63.4(详见附件1);16个州(市)中,暗访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上的仅有4个,占25%(详见附件2);全省17家卫生行政部门暗访评分在60分以上的有8家,占47%(详见附件2);20家厅直属单位暗访评分在60分以上的11家,占55%(详见附件4)。
由于受暗访的形式所限,调查范围和时间有限,未能获取被查机构的控烟制度和控烟工作记录,并且也未能对大部分被访机构也未能对办公室、会议室等吸烟的重点场所进行调查,因次暗访测评结果可能好于机构实际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根据本次暗访调查的结果,全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综合平均分仅为57分(满分100分),总体情况不容乐观。各被查单位在禁止室内吸烟、禁烟标识张贴、室外吸烟区设置及控烟宣传材料布置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有:
(一)机构室内吸烟现象较为普遍。机构内无吸烟者和烟头是评估该机构是否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的重要衡量指标。在本次暗访的128家单位中,共在120家机构内发现有烟头或者吸烟者,其中近六成的医疗机构内观察到吸烟者在室内吸烟,在个别医院内还发现有医生边吸烟边给病人看病的现象。很少有医疗卫生行政机构内的工作人员对本单位中的室内吸烟现象进行劝阻。
(二)禁烟标识布置不足。布置禁烟标识是营造禁烟环境氛围,减少室内吸烟行为的切实有效途径。本次暗访发现,医疗卫生机构的整体禁烟标识设置水平偏低,在很多机构中禁烟标识张贴也非常少,部分机构中甚至没有禁烟标识。各类机构尤其是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共卫生机构应加强室内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尤其是吸烟行为发生较多而比较容易被忽视的男厕所和楼梯等处应重点加强。
(三)室外吸烟区设置不足,引导标识不明晰。部分机构的吸烟区设置不符合国家《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且指引标识较少。
(四)控烟宣传材料少。在被抽查的128家单位中,有54家单位未设立固定宣传栏(板)或缺少相关控烟宣传资料。
(五)部分机构内依然在销售烟草制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级各单位要对暗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对员工的控烟教育,约束工作人员室内吸烟行为,并提供戒烟帮助。同时,完善机构的控烟巡查和奖惩制度,减少直至杜绝员工在工作场所吸烟的现象。
二是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标准和要求,完善禁烟标识、无烟机构告示牌、控烟宣传板(栏)以及控烟海报、折页、健康处方等的布置和发放工作,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群众认识烟草危害,同时要求全体职工对机构内的吸烟行为进行及时劝阻,使其积极配合和参与禁烟工作。
三是认真检查和清理机构内各类商品销售部门,杜绝医疗卫生机构内销售烟草制品的情况。
控制烟草使用、降低二手烟暴露,是减低相关疾病发生率,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级医疗卫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充分认识控烟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加大控烟履约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努力实现2011年卫生系统室内全面禁烟的目标。
附件:1.
全省不同类型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暗访综合评分表.doc
2.
云南省各州市医疗卫生机构暗访评分表.doc
3.
云南省卫生厅及16州市卫生局暗访评分表.doc
4.
云南省卫生厅直属单位暗访评分表.doc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等四部门《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了解和评估我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进展,我厅近期对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创建工作进行了暗访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暗访范围
本次省级暗访主要针对省卫生厅机关、各州(市)政府所在地医疗卫生机构和厅直单位,共调查了128家单位,其中:卫生行政部门17个,公共卫生机构33个,医疗机构78个。
(二)暗访内容和形式
按照国家控烟办下发的《暗访调查问卷》和《暗访评分表》中相关指标确定的暗访内容,采取隐蔽拍摄和介绍信方式突击进入等方式,重点对机构无烟环境布置和室内公共环境禁止吸烟情况等进行调查。
(三)暗访测评结果
全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暗访综合评分为57,低于2010年全国区域无烟医疗卫生系统暗访的综合评分63.4(详见附件1);16个州(市)中,暗访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上的仅有4个,占25%(详见附件2);全省17家卫生行政部门暗访评分在60分以上的有8家,占47%(详见附件2);20家厅直属单位暗访评分在60分以上的11家,占55%(详见附件4)。
由于受暗访的形式所限,调查范围和时间有限,未能获取被查机构的控烟制度和控烟工作记录,并且也未能对大部分被访机构也未能对办公室、会议室等吸烟的重点场所进行调查,因次暗访测评结果可能好于机构实际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根据本次暗访调查的结果,全省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综合平均分仅为57分(满分100分),总体情况不容乐观。各被查单位在禁止室内吸烟、禁烟标识张贴、室外吸烟区设置及控烟宣传材料布置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有:
(一)机构室内吸烟现象较为普遍。机构内无吸烟者和烟头是评估该机构是否达到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的重要衡量指标。在本次暗访的128家单位中,共在120家机构内发现有烟头或者吸烟者,其中近六成的医疗机构内观察到吸烟者在室内吸烟,在个别医院内还发现有医生边吸烟边给病人看病的现象。很少有医疗卫生行政机构内的工作人员对本单位中的室内吸烟现象进行劝阻。
(二)禁烟标识布置不足。布置禁烟标识是营造禁烟环境氛围,减少室内吸烟行为的切实有效途径。本次暗访发现,医疗卫生机构的整体禁烟标识设置水平偏低,在很多机构中禁烟标识张贴也非常少,部分机构中甚至没有禁烟标识。各类机构尤其是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共卫生机构应加强室内区域张贴醒目的禁烟标识,尤其是吸烟行为发生较多而比较容易被忽视的男厕所和楼梯等处应重点加强。
(三)室外吸烟区设置不足,引导标识不明晰。部分机构的吸烟区设置不符合国家《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且指引标识较少。
(四)控烟宣传材料少。在被抽查的128家单位中,有54家单位未设立固定宣传栏(板)或缺少相关控烟宣传资料。
(五)部分机构内依然在销售烟草制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级各单位要对暗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一是加强对员工的控烟教育,约束工作人员室内吸烟行为,并提供戒烟帮助。同时,完善机构的控烟巡查和奖惩制度,减少直至杜绝员工在工作场所吸烟的现象。
二是按照《无烟医疗卫生机构评估标准》标准和要求,完善禁烟标识、无烟机构告示牌、控烟宣传板(栏)以及控烟海报、折页、健康处方等的布置和发放工作,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群众认识烟草危害,同时要求全体职工对机构内的吸烟行为进行及时劝阻,使其积极配合和参与禁烟工作。
三是认真检查和清理机构内各类商品销售部门,杜绝医疗卫生机构内销售烟草制品的情况。
控制烟草使用、降低二手烟暴露,是减低相关疾病发生率,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地各级医疗卫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充分认识控烟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加大控烟履约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努力实现2011年卫生系统室内全面禁烟的目标。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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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