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表格式护理文书书写要求的通知
来源:医政处       发布时间:2010-11-0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州、市卫生局,省级各医院,各民营及企事业医疗机构:
      为切实减轻临床护士书写护理文书的负担,使护士有更多时间和精力为患者提供直接护理服务,密切护患关系,提高护理质量,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7号)、《卫生部关于印发<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11号)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书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125号)要求(附件中简称三个《通知》),结合我省实际,组织制定了《云南省护理文书书写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区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和专科特点,在工作中遵照执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我厅医政处。
   联 系 人:古启启  侯建红
   联系电话:0871-7195257   7195275

附件:云南省护理文书书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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