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疫苗接种相关情况通报
来源:疾病控制局       发布时间:2010-04-08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疫苗接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法定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我国疫苗分为一类和二类疫苗管理,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目前一类疫苗有14种,可预防15种疾病。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一类和二类疫苗都是为了预防和控制所针对的传染病。
    二、疫苗接种是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安全的手段
    通过预防接种,全球已经成功消灭了天花;迄今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的发病率下降了99%,包括中国的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经实现无脊灰野病毒传播的目标;全球因白喉、百日咳、破伤风和麻疹导致的发病、致残与死亡也显著下降,2003年就避免了200万因疫苗可预防疾病导致的死亡和60万乙肝相关死亡(肝硬化和肝癌)。
    云南省自上个世纪50年代开始进行大规模牛痘疫苗接种; 1982年起全面实施儿童计划免疫;2008年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上个世纪60年代消灭了天花,1994年后实现了无本土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野病毒病例,白喉连续14年无病例,麻疹发病降低至2009年的1.54/10万,百日咳降至0.5/10万以下。据专家估算,自实施免疫规划以来,每年我省疫苗针对的儿童传染病大概减少了50~80万人的发病,每年减少疫苗针对传染病死亡近万人。疫苗接种发挥了不可替代的疾病预防控制的作用。
    三、预防接种总体是安全的,但不可避免会出现极少的异常接种反应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或功能损害。异常反应的发生率极低,大部份病情相对较轻,但也有极少数病情相对较重,尤其是出现偶合病例的情况需要临床处置。
    目前,全球使用的疫苗都很难做到100%的安全,不同的疫苗种类,由于个体差异,发生异常反应的概率是不一样的,如服用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可能出现疫苗相关病例,导致儿童出现麻痹,发生几率在1/200万~300万。麻疹疫苗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概率是1/10万。
    四、云南省的疫苗可放心接种
    (一)省委、省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传染病控制和疫苗接种工作,每年投入专项经费用于疫苗采购和冷链设备的更新。2009年,全省免疫规划经费共投入14748万元,其中疫苗、注射器采购经费6415.53万元,接种补助2850.7万元,监测经费175.34万元,冷链设备3862.66万元,保证了疫苗接种工作按国家要求实施。
    (二)省疾控中心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一类疫苗的招标采购和二类疫苗的逐级供应,迄今为止,未出现采购与使用国家药监部门公告的“问题疫苗”。
    (三)我省使用的疫苗从出厂到接种点,均实行全程温度监控,并定期对疫苗效价进行抽检,2006-2009年,我省共抽检42批次2654支疫苗,全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我省对异常反应实行严格的监控。2009年云南省接种疫苗1602万剂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监测系统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反应个案79例,其中一般反应55例,异常反应13例,偶合症10例,心因性反应1例。监测发现的13例异常反应个案均无死亡,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0.8/100万,低于世界卫生组织和卫生部要求的标准,所有异常反应个案均得到了及时处置。
    (五)我省共收到卫生部安排下发甲型H1N1流感疫苗349万人份,已接种2549828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监测系统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反应个案64例,其中,一般反应42例,异常反应7例,心因性反应1例,偶合症10例,无严重异常反应,异常反应报告发生率2.74/100万。
    五、欢迎社会各界和媒体对我省疫苗冷链运转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果发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局举报和投诉。
    举报电话:0871-7195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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