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厅办 发布时间:2010-04-01 14:51: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编制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云工信网信〔2010〕166号 )要求,现将我厅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执行工作,自2008年3月以来,按照厅党组的要求,对信息公开条例与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进行整合,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了行政执法条262项,行政法规26部,行政规章7部,行政处罚项目15个部分568项,24项行政审批项目,8项非行政审批项目,及时发布各类业务工作、工作动态信息,已成为我省卫生信息公开权威网站。特别是2009年结合省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使我厅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按要求及时通报了“1.16”通海霍乱疫情、昭通水富返乡农民工患病事件;甲型H1N1流感防控情况。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2009年4月7日正式颁布后,2009年4月8日我厅陈觉民厅长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国家医改意见进行了及时解读,并介绍了我省医改工作情况,受到了省领导的充分肯定。厅直大部分单位和7个地州卫生行政机构都成立了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组织领导机构,把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纳入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完成年度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厅机关各处室根据工作实际,按照行政效能更高、服务更优、群众更满意的原则,把职能细化到每一个职位,做到了分工明确,职责细化,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管理体系。厅办公室充分发挥云南省卫生厅电子政务门户网站平台作用的职能、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并对公众提出的医疗卫生问题答疑解难;我厅听证、公示、通报、查询工作还通过主流媒体和厅四制办简报等进行宣传,扩大了透明度和影响范围,较好地推动了我厅政府信息公开、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全面贯彻实施。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为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厅结合省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建立了我厅信息查询、依申请公开制度。我厅制订并印发了《云南省卫生厅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卫生厅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云南省卫生厅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云南省卫生厅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细则》、《云南省卫生厅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并上报了省政府督查室及省级有关部门。同时,我厅以卫生系统现有咨询电话12320专线为平台,建立卫生政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专线,并要求省级各大医院、省妇幼保健院和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设立专用电话,一并对接到省政府“96128”电话专线上并向社会公布,同时省卫生厅机关也开通了96128专线查询电话7195198,方便公众查询;我厅还及时传达云南省政务信息网络查询培训会议等有关会议精神,加强卫生网站、厅档案室和卫生服务窗口建设,不断构建完善的服务平台;进一步健全了举报、投诉、监督机制,公布投诉电话,为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创造有利条件。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厅对《云南省农村医疗卫生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了听证,对云南省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云南省卫生厅拟授予云南玛莉医院等15所2008诚信民营医院称号的医院”、“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和降消项目工作经费实施办法”等重要事项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对“全省传染病疫情通报”、“云南省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情况”等重点工作进行了通报;受理涉及服务承诺事项报件数105080件,限时办结105080件,限时办结率100%,首问首办105842件,首问首办率100%,未收到投诉。重大决策听证情况1项;重要事项公示12项,公示10次;重点工作通报13次,涉及11项;政务信息查询26次,满意率100%。
(三)卫生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四)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卫生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在医疗卫生单位的实施,根据省政府要求,我厅党组高度重视,在省第一人民医院召开了现场会,认真研究部署事业单位全面开展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试点工作,在院科两级明确了试点单位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制定了实施方案。并结合我厅医疗卫生机构全方位面向社会提供防病治病、保障人民健康的社会公共职能,于2009年6月22日向厅直27各单位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厅直单位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通知(云卫发〔2009〕670号),决定在全省29家厅直单位全面启动了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实施服务承诺制等四项制度的工作,现已由17家厅直其他单位依照社会对医疗的需求制定了服务承诺的实施方案,在2009年7月下旬向社会全面公开,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
二、采取的主要对策和措施
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厅党组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研究,成立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卫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同时,各州市卫生局和厅直26个单位也成立了领导协调机构,初步形成了卫生系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是落实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职责。明确厅办公室作为我省卫生行业信息公开主管处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省卫生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拟定工作计划、措施,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及目录;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卫生行业信息公开网站建设,为各地、各单位提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支撑和技术支持。厅人事处负责《条例》的考试、考核。厅纪检室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厅政策法规处负责《条例》的培训、宣传并督促实施,对信息公开工作中涉及行政复议的事项进行指导和管理。由于机构落实,职责明确,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是狠抓《条例》宣传,加强人员培训。我们高度重视《条例》宣传和人员培训工作:一是编制《条例》宣传方案,利用厅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短信平台、门户网站等通讯手段加强宣传工作;二是组织厅机关及厅直单位有关人员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业务骨干和师资培训班;邀请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黄思铭举行专题讲座,对厅机关全体职工、厅直各单位相关人员等共358人进行培训;三是举办全省卫生系统办公室主任和文秘人员研讨班,重点对政府信息工作进行培训并组织学员讨论;四是为厅机关及厅直单位职工征订教材,做到厅机关人手一册,厅直单位机关工作人员人手一册。五是组织厅机关、厅直各单位1457人参加了省里统一组织的考试。
四是建立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及时转发《卫生部关于做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通知》,根据上述文件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编制《云南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意见》、《云南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云南省卫生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云南省卫生行业信息公开》(参考样式)、《云南省卫生行业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及时印发各州市卫生局和厅直各单位贯彻落实并上网公示。同时要求厅直各单位制定相应政策并报我厅备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厅在贯彻执行过程中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个别地方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和深入。一是个别处室和厅直单位上报工作情况不及时;二是有些信息更新还不及时;三是有关财政预算信息是否可以公开的问题,我厅按要求先后请示有关部门,均未得到明确答复,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把握比较困难。
四、下步工作打算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有融入日常工作常抓不懈,才能抓出更大成效。下一步,我厅将结合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继续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继续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关于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上来。二是狠抓工作落实。结合实际工作,对重大决策实施听证,对重要事项进行公示,对重点工作进行通报,对医疗卫生信息不断充实,把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具体日常工作中,强化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三是积极探索长效机制。针对前期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健全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切实成为促进我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动力。四是把政府信息公开、阳光政务延伸向阳光厅务和厅直单位,进一步探索阳光厅务和厅直单位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路子,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建立实施平台和机制,为确保全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