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云南省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医局       发布时间:2009-04-14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云卫发〔2009〕372号
 
各州、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云南省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各地、各单位从加快推进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全面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我省“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取得积极实效。
 
附件:1.省政府批示意见
  2.“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云南省实施方案
 
 
 
 
             二○○九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2:
 
“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
云南省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中药中国行”大型科普宣传活动的总体部署和2009年活动实施方案,为做好云南省活动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承中医国粹,传播优秀文化,共享健康和谐。
    二、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紧紧抓住中医药发展的大好机遇,广泛深入地开展中医药科普宣传,为中医药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使中医药更好地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三、活动意义
    通过在全省范围举办大规模的中医药科普宣传活动,集中展示中医药悠久的历史、科学的理论、独特的方法、良好的疗效,让社会更加了解中医药为中华民族繁衍生息所做出的巨大贡献,更加了解中医药在维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中医药、认识中医药、感受中医药,推进中医药惠及千家万户,为大众健康服务。
     四、活动目的
     面向基层,服务社会,惠及百姓。
五、活动领导机构
     成立“中医中药中国行”云南省活动组委会:
  主  任:高  峰  省政府副省长
  副主任:卫  星  省政府副秘书长
             陈觉民 省卫生厅厅长
  成   员:(各主办单位有关领导)
杨鸿生  省卫生厅副厅长、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邱  瑜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副主任
             戴  抗 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副主任
             贺金喜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和福生  省教育厅副厅长
      许惠然  省科技厅巡视员
木  桢 省民委副主任
      杨利邦  省财政厅副厅长
徐文波省人事厅副厅长
      张玉祥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汤克仁 省农业厅副厅长
郭辉军省林业厅副厅长
王开良省商务厅副厅长
      熊正益  省文化厅副厅长
吴莉华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曹  阳 省工商局副局长
陈百炼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陈  洪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姜云章省政府外事办副巡视员
陈晓光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李  凡 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杨文学  省总工会副主席
      杨国宗  共青团省委副书记
李  仁 省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郑  进 云南中医学院副院长
谭中贵省卫生厅厅办公室主任
      赵  勇省中医药管理局常务副局长
伍建军  省委宣教处副调研员
葛元靖 省中医药、中西医结合、针灸学会办主任
            各州、市卫生局局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省卫生厅承担,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和宣传秘书组,办公室主任由省卫生厅杨鸿生副厅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省中医药管理局常务副局长赵勇担任,副主任由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谭中贵、昆明市卫生局局长许勇刚担任。
六、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省卫生厅、省委宣传部、省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省政协教科文卫体工作委员会、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政府外事办、省知识产权局、省政府法制办、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省科学技术协会。
承办单位:省卫生厅、各州市卫生局。
协办单位:云南中医学院、云南中医药学会、云南中西医结合学会、云南针灸学会和相关企业。
     宣传媒体:中央有关媒体,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云南日报等省级主流媒体,春城晚报等各市主流媒体。
    官方活动网站:云南省卫生厅网站www.pbh.yn.gov.cn
 七、活动口号
(一)发展中医,利国利民。
     (二)发展中医药,健康你我他。
     (三)传承祖国医学,造福人类健康。
     (四)弘扬传统文化,服务大众健康。
     (五)传播中医文化,打造健康生活。
     (六)您的健康,我的责任。
     (七)发挥中医优势,护佑百姓安康。
     (八)弘扬国粹,惠泽民众 。
     (九)弘扬传统中医药文化,发展云南中医药事业。
八、活动时间
     2009年3月——6月
九、活动地点
     主会场:昆明东风广场。
     分会场:各州、市以及省级有关单位。
十、活动日程和内容安排
(一)新闻宣传和报道工作。活动启动前:采用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扩大活动影响,号召群众参与;完成《中国中医药报》(云南特刊)、《百米展廊》(云南省部分)等的制作,5月15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配合当地媒体做好前期预热宣传和媒体报道等,协调并组织好赴各地采访的中央媒体的行程安排;活动实施中:5月28—6月4日组织媒体参与到活动现场、大篷车万里行、中医药进社区、进农村,社区、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中医健康大讲堂等活动的各个环节;活动结束后:各地须及时汇总当地媒体的报道情况并及时上报,配合中央媒体对某专题进行深度报道,完成当地活动简报编写、上报工作。
(二)各地启动仪式。
时间
第一组
第二组
第三组
5月28日
昆明市
 
 
5月29日
曲靖市
玉溪市
楚雄州
5月31日
昭通市
普洱市
大理州
6月2日
 
西双版纳州
丽江市
现场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专家义诊、健康咨询、科普讲座、文化展示、文体表演、知识竞答、发放健康科普资料等,其中“中医中药中国行”云南省启动仪式暨昆明站活动为整个活动的重点。
(三)中医大篷车万里行活动。中医大篷车将按有关路线选择四个州市,举行走进社区、走进农村、走进少数民族聚居地,开展义诊咨询,送医、送药,慰问贫困家庭、困难职工、残疾人及军烈属等。
(四)赠书和捐赠活动。向基层中医人员赠送《乡村中医实用技术》和《社区中医实用技术》,向广大群众赠送《中医药知识普及读本》。同时,将由部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提供的常用药品、医疗设备、生活用品和学习文具等物资捐赠给基层医疗单位和贫困群体。
(五)医疗义诊活动。全省中医医疗机构在各地启动仪式当天举行义诊活动,鼓励民营医疗机构参与。
(六)其他相关活动
1.3月—4月,组织全省卫生系统职工中医药传统技能大赛;
2.各地、各单位组织的有地方特色的活动;
3.云南中医学院组织“兰茂之声”中医药论坛和大学生“中医药文化节”。
十一、国家、省、市组委会职责分工
(一)全国组委会负责事项
提供活动现场的物料,并负责指导安装及运输;提供发放的科普资料、捐赠的图书、医疗设备等;邀请中央媒体记者,组织落实相关的宣传报道;邀请社区医生培训的授课专家;启动仪式场地、主背板的规划设计等。
(二)全省组委会负责事项
“中医中药中国行”云南省活动方案的制定、全省启动仪式的组织、指挥和实施及9个州市活动的督导与协调;组织“大篷车万里行”活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省有关领导的接待与协调;准备反映我省中医药特色优势宣传资料;协助媒体、刊物做好有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三)各市组委会负责事项
制定和落实本地区的启动仪式和现场活动方案;与省组委会共同确定大篷车的路线、行程;接待各级有关领导、相关媒体;协助媒体做好有关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落实各项保障工作。
十二、活动经费
省、州(市)站活动经费由省、州(市)自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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