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云南省省、州、市级医疗机构药房托管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云南省省、州、市级医疗机构药房托管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医政处       发布时间:2008-04-30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昆明、普洱、曲靖市卫生局、发改委、经委、监察局、纠风办、财政局、劳保局、地税局、工商局、药监局,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为做好我省省、州、市级医疗机构药房托管试点工作,我们组织起草了《云南省省、州、市级医疗机构药房托管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云南省省、州、市级医疗机构药房托管试点工作方案》,经云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专题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
云南省经委
云南省监察厅
云南省纠风办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社保厅
云南省地税局
云南省工商局
云南省食药监局
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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