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召开云南省护理工作会议的预备通知
来源:医政处       发布时间:2008-03-1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云卫发〔2008〕168号
 
 
各州、市卫生局,省级各医院,厅审批的各企事业及民营医院,省护理学会:
    为学习、贯彻《护士条例》,进一步实施《云南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总结我省近年护理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经研究,我厅拟于2008年5月召开全省护理工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护士条例》,贯彻全国和我省卫生工作、医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实施《云南省护理事业发展规划(2006-2010年)》和近年护理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表彰云南省优秀护士及30年护龄护士,交流我省护理管理、护理技能训练经验。
二、参会人员
各州市卫生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医政科科长和护理专干;三级医院、厅审批的各企事业及民营医院院长或分管护理副院长,护理部主任,优秀护士、30年护龄护士代表,省护理学会代表。
三、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5月8-9日
地点:云南省卫生厅医药卫生国际交流中心
四、会议资料准备
(一)护理工作总结:内容包括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3年来医院在护理管理体系建设、质量管理、人力资源、分配制度等方面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等。请各州、市卫生局,省级各医院及各企事业民营医院将总结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至我厅医政处,遴选后将作为大会发言交流和书面交流材料。
(二)会议典型交流材料
1.针对2007年全省护士岗位技能训练和大赛活动,获优秀组织奖的云南省护理学会、玉溪市卫生局、曲靖市卫生局准备大会发言和书面交流材料;
2.大理永平县医院准备护理垂直管理经验交流发言和书面材料。
五、评选“云南省优秀护理管理者”和“云南省优秀护士”
今年,拟按计划在全省开展评选“云南省优秀护理管理者”和“云南省优秀护士”活动。请各州、市卫生局、省级各医院、各企事业及民营医院根据“云南省优秀护理管理者”和“云南省优秀护士”评选办法(见附件),将评选出的优秀护理管理者及优秀护士材料按时上报我厅医政处。经“云南省优秀护理管理者和优秀护士”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给予表彰。
总结及交流材料上交截至时间:2008年4月3日。
联系人:李 凌
电 话:0871-7195257
传 真:0871-7195120
E-mail:ynswstyzc@126.com
 
 
 
 
 
二○○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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