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来源:中医局       发布时间:2007-01-0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实践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时期。制定和实施云南中医药事业“十一五”规划是振兴和全面发展我省中医药事业的重要保证。发展中医药事业,促进卫生事业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为促进云南中医药事业的迅速发展,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我省中医工作实际,制定《云南省中医药事业“十一五”规划》。
一、“十一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的背景
(一)“十五”发展情况
    “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全面贯彻党的中医药方针政策,通过全省广大中医药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中医药事业得到了蓬勃发展:中医药法治建设进一步加强,经费投入总体有增长,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改善,内涵建设进一步加强,队伍素质不断提高,科研教育工作取得进展,民族医药研究取得进展,农村中医药工作取得实效,中医院各项改革初见成效,对外交流与合作步伐加快。
1.全省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逐步改善,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
    “十五”以来,在省政府、财政等部门的支持下,我省各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改善,医疗条件不断提高。
中医药事业发展状况简表
指    标
2000
2005
增减比例
中医医院(所)
109
106
-2.75%
中医医院总人数
10607
10821
2.02%
中医医院床位数(张)
7674
8517
10.99%
中医医院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59104
121382
105.37%
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总值(万元)
19558
41440
111.88%
中医医院病床使用率(%)
57.99
68.27
10.28%
平均住院日
13.32
12.37
-0.95天
中医医院门急诊人次数
714.7万
799.7万
11.46%
出院人数
12.7万
16.2万
27.56%
业务收入(万元)
48099
81213
68.85%
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的比例
67%
53.05%
-13.95%
独立的中医药(民族医药)科研机构数(所)
4
4
0
 
     中医医院专科专病建设得到加强,中医药特色优势逐步发挥,综合服务功能有所提高。根据卫生厅制定的《云南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管理办法》及《云南省重点中医专科(专病)建设检查验收标准》文件规定,“十五”期间,共建设了17个国家级贫困县中医院专科建设项目及我省第一批42个省级重点专科(专病),其中省中医院风湿病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国家级重点专病。
2.科研体系逐步完善,中医药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十五”期间,我省共有80项省级科研课题立项(包括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国家级科研课题13项立项。从2003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民族药及院内制剂研制,现已有354种民族药或院内制剂完成升级达标工作,取得省药监局的批准号,还有11种正在申报注册。2005年,我省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工作项目省。根据云南省艾滋病的流行特点和流行趋势,结合各地区差异和现有中医医疗机构卫生资源的基础,选择省传染病院/艾滋病关爱中心为省级治疗基地;选择昆明市、德宏州、红河州、大理州、文山州5个州市中医医院为定点门诊治疗基地。在6个基地的吸毒、暗娼等人群中HIV感染者和病人选择1000例开展中医药关怀救治,各项目基地认真按照《云南省中医药治疗艾滋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开展了治疗工作,从目前的情况看,接受中医药治疗的大部分病人反映治疗效果较好,脱失率较低。
    “十五”期间我省共完成中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18项,有10296人次参加了培训,有1661人参加了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考试。我省完成了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第一、二批的继承工作,44名继承人结业出师。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继承工作按程序进行了每阶段的考核和论文答辩工作。云南省首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继承工作也顺利完成,39名继承人通过三年的跟师学习和严格的结业考试,已顺利出师,成为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实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113”人才培养计划,四年共培养中医专科专病人才253人次。实施急诊人员全员培训计划,三年共有673名医护人员参加了急诊人员培训。通过各类各层次的培训、进修学习,我省中医药从业人员的学术水平、技术水平等都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
3.农村中医工作进一步加强
    通过开展全国、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全省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植根计划”以及中医药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使我省农村中医药事业得到较快的发展,服务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有所提高。
    全省129个县(市、区),其中有县中医医院88所。1530所乡镇卫生院中设有中医科的乡(镇)卫生院共659所,占乡(镇)卫生院总数的43%;村卫生室12164所,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村卫生室3726所,占村卫生室总数的35.78%。
    到2005年初,全省共有9个县开展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其中6个已验收达标。有14个县开展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创建工作,其中有10个已验收达标。2005年,省卫生厅在全国率先制定下发《云南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乡镇评选办法》及《云南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乡镇建设标准》,鼓励以乡镇为单位,以点带面,树立典型,扎扎实实地推进农村中医药工作。目前,先进乡镇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将先行试点,逐步推开。
    “九五”期间,我省制订了云南省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计划——“植根计划”。至2000年,全省有2.85万名超过80%的乡村医生通过中医药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在此人才培训的基础上,2005年,我省启动了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工作,目前,已拨出专款30万元,组织专家编写并出版了《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3万册;并为129个县,每县培训2名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指导老师,全省90%乡村医生的培训工作计划在“十一五”期间用两年时间完成。
4.民族医药工作取得新进展
    我省民族医药具有悠久的历史,各民族在长期与疾病作斗争的过程中,运用丰富的药材资源,积累了众多独特的临床经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族医药。为继承发展我省各民族医药事业,我厅对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工作进行了调查,积极组织开展傣医药、彝医药、纳西医药文献整理研究工作,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民族医药文献整理项目,共申报课题三批16项,被国家中管局同意立项中标获得资助9项,有五项已完成收集、整理,并成书出版。
    我省承担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华本草》傣药卷编撰工作,经省中医中药研究所、西双版纳州傣医院、思茅地区民族医药研究所等单位的民族医药科技人员五年的努力,已出版发行。
5.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
    云南中医医院、昆明市中医医院、澜沧县中医院、龙陵县中医院分别在泰国、瑞士、缅甸开设了中医医疗保健门诊。中医学院与法国、西班牙、日本、泰国合作开展中医教学培养中医药人才;与美国高级性科学研究所合作开展性科学研究等,先后接受来自英国、美国、法国、西班牙、加拿大等国家的学者和进修人员学习中医。龙陵县中医院和缅甸掸邦第一特区政府联合创办了缅甸掸邦第一特区人民医院,经过几年的建设,目前病床已增至100张,并成为当地规模最大、设备配置相对完善、技术力量较强的品牌医院,为我省与周边及东南亚、南亚国家间开展传统医药合作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2001年至今,我厅组派了6次传统医药代表团赴美国、泰国、日本、德国、法国等国家进行考察和学术交流,接待来自新加坡、丹麦、越南、泰国的代表团六次。一方面了解这些国家对传统医药立法的情况和传统医药及人员的准入制度,以及传统医药的发展情况和市场的需求情况;另一方面也宣传我省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发展情况,积极寻求合作与交流。
(二)存在主要困难和问题
    “十五”期间,我省中医药事业得到迅速发展,但与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和全国中医药发展水平相比较,仍然存在较大差距,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1.中医机构基础设施十分简陋。我省90所县级中医院中有54所是在城镇卫生院或联合诊所的基础上改建而成,由于医院起步晚,政府对中医药投入相对不足,加之近年来云南省各地受洪涝、地震等灾害影响,近一半的中医医院业务用房陈旧,不达标,部份已被鉴定成危房,不能再继续使用;大部分中医院医疗设备简陋,部分中医医院常规设备不齐全。2005年底全省中医医疗机构设备总值共4.14亿元,院均设备总值390万元,不及省级综合医院一个科室的设备值。尤其是部分县级中医院应急设备缺乏,使中医、中西医结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特色和优势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2.学科带头人和骨干人才缺乏,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中医药人才不足。全省中医医疗机构职工共计10188  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8970人。有30所县级中医院无一名副高以上中医(药、护)师,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学科带头人和专科专病技术骨干人才十分缺乏。万人口中医医师数全国平均为1.96人,我省为1.19人,居全国第28位。我省城乡经济发展不平衡,客观形成了各级政府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中医药工作支持不够,中医药人员外出进修机会较少及基层管理经验和技术水平有限,致使大部分地区无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中医药服务需求。
    3.专科专病建设力度不够。专科专病建设过程中存在人才缺乏、房屋设备限制、经费投入不足等问题,国家要求每个专科投入100万、专病投入30万。实际我省专科只投入了10万、专病投入5万。由于没有得到有效投入,形成我省专科专病建设特色不突出、创新能力不强、专科不够专等现象。
    4.中医药科研水平不高,民族医药挖掘整理不完善,开发利用滞后。中医药基础研究与临床研究不高,联系不密切,由于自身认识不足、努力及协作不够,加之没有统一的中医药科研评价理论体系标准及科研评价委员会,高层次科研人才缺乏,致使中医药科研滞后;民族医药古籍文献挖掘整理不完善,民族药开发利用滞后:目前傣医药整理编撰出版了6本丛书,彝医药整理编撰出版了2本丛书,其他如藏医药、纳西东巴医药等文献还很多,至今未能编撰出版;民族药开发利用的很少,至今批准为“准字号”的傣药有6种,彝药有6种,能进入市场广泛运用的民族药还很少。
    5.中医药管理体制不健全。目前全省16个地州市仅有昆明、曲靖、大理、思茅在地州级设立中医科,有专人分管理中医工作,县级则无建制,由医政科兼管,致使党的中医方针政策难于有效贯彻落实,制约着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二、“十一五”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抓住我省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遵循中医学自身发展规律,保持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不断深化改革,推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能够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中医药服务网络;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和防治艾滋病等重大疾病的能力明显增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结构不断改善;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学术水平明显提高;中医药标准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中医药品牌战略顺利实施,民族医药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中医药资源的利用更加合理,对外交流与合作取得明显成效,力争使我省中医药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三、“十一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中医药机构建设
--“十一五”期间大力加强县级中医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将我省55所(全省63所,2005年已安排8所)贫困县、边境、民族自治县中医院建设纳入《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每院投资230万元,总投资12650万元。申请国家投入2850万元,省级投入8200万元,州、县配套1600万元。力争至“十一五“未,彻底改变我省县级中医院的基础设施简陋的面貌,
——加大县级中医院设备补助力度。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坚持“小综合、大专科”的发展思路,建成中医特色突出、综合服务功能较强的中医医院,成为当地中医医疗和技术指导中心。“十一五”期间,完成63所县级中医院设备配置,院均补助120万元,共需经费7560万元。
——按照“调整、巩固、完善、提高”的原则,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坚持中医办院方向,进一步加强省、州、市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将我省10所省、州、市级中医院(民族医医院)建设项目争取列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州、市级以上中医医院和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建设规划项目。力争到2010年将我省省、州、市级中医医院建成中医特色突出、综合服务功能强、专科优势突出的现代化综合性中医医院,成为全省或本州、市中医医疗技术指导中心和临床教学科研基地。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医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作用
——不断加强农村中医药工作,实现农村中医药“一网多用”、“中西医两手服务”功能。继续抓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县建设及中医药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抓好中医工作先进乡镇的创建,加强农村中医药人才培养,实施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为农村培养能中能西、能防能治、能医能药的实用型人才;大力推广农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提高农村中医药服务能力,扩大农村中医药服务覆盖面。
——为加大我省农村中医药服务覆盖面,提高乡村医生中医药服务能力,推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2006年我厅编撰出版了《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教材3万册,为每县培训师资2人。全省乡村医生3.3万余人,按90%的培训率计算,需培训3万人,每人补助500元,“十一五”期间,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共需培训经费1500万元。
--加强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和先进乡镇的建设工作,“十一五”期间建设8—10个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30个先进乡镇。每年建设1—2个先进县,5—6个先进乡镇,每个县投入15万元,每个乡镇投入10万元,共需投入450万元,每年需投入90万元。
(三)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中医药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
    发挥中医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社区中医药资源,将中医药服务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逐步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以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等基层中医医疗机构为补充的中医药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卫生机构中医药设施配置和人员配备,提高社区中医药服务功能,建设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展全科医师(中医类)规范化培训和岗位培训,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人员中医药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方案,并实施。加强对社区中医药从业人员、技术服务的准入和中医药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服务质量。
(四)加强中医专科特色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和作用
--加强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在“十一五”期间争取建设45个省级重点专科,30个重点专病,每个专科扶持投资50万、每个专病扶持投资15万,共需投入2700万。此外,为发挥中医非药物疗法的特色和优势,重点加强农村中医医疗机构的针灸理疗康复专科建设,院均投入30万元,每年建设2所中医院的针灸理疗康复科。
——加强中医诊疗规范研究。在全省重点中医专科建设的基础上,对具有中医治疗优势的病种,开展诊疗方案和临床疗效评价体系的研究,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技术,提高疗效水平。
——加强州、市级中医医院中药制剂能力建设,“十一五”期间争取对8—10所中医院制剂室进行改扩建项目,院均补助100万元,每年安排2个制剂室改扩建项目。
——积极打造我省中医药品牌战略,开展中医名院、名科、名医创建活动,加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根据《云南省中医名院、名科、名医评选办法》规定,评选出我省新一批中医理论功底深厚、学术精湛、医德医风良好的名中医,带动中医名科、名院的创建,从而形成品牌效应,整体提升中医医院的影响;本着“总量控制、结构合理、综合平衡、稳步发展”的原则,集中力量抓好专科专病建设工作,建成一批临床疗效显著、特色优势突出的重点专科专病,使之成为具有省内学术水平和技术领先的基地并逐渐形成网络,培育出几个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中医专科专病基地,做优做强,形成优势效应,带动医院的整体发展。
(五)加强内涵建设,提高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继续开展中医医疗机构医院管理年工作。以提高医疗质量、服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为重点,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完善行业管理规范和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监控体系和评价体系建设,建立并完善医疗机构“院、科、组”三级医疗质量监控组织,逐步形成卫生行政部门宏观监管、医疗机构日常管理的科学监管体系。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技术意识和质量意识,健全管理组织,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逐步提高。
(六)加强中医药科学研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十一五”期间,要逐步建立起多学科研究中医药的科研体系,在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中医药临床研究工作有新突破。
——加强中医药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对老中医药(含民族医药)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诊疗经验的系统研究以及中医药古典医籍和科技文献的整理研究,加强中医治疗艾滋病症候体系的研究,完善中医药理论体系构架,丰富中医药理论体系内涵。
——加强中医临床研究。重点加强对艾滋病、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的中医药临床治疗研究,加强协作攻关,力争在国家和省重大项目与攻关课题中标数量、质量上有新的突破。
(七)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步伐,整体提高中医药队伍素质
“十一五”期间,要加大各级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力度,将“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经费”列入规划,加强我省中医药队伍建设。
——全面推进中医药继续教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医药继续教育有关制度,规范继续教育管理,建设一所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基地;力争县级以上中医医院中医药继续教育培训覆盖率100%;
---在全省范围内确定20名有学术成就的指导老师,带徒40名,通过三年“跟师”学习,使之成为高层次的中医药学术继承人。
----在全省范围内挑选200名骨干,送到省外进行高层次专科培训,使之成为我省中医专科学科带头人。
----实施西学中人才的选拔培养。在全省地州市以上中医医疗机构中遴选有志于学习中医的40名中青年西医师,进行中医理论和临床技能培训不断扩大中西医结合队伍,提高中西医结合工作水平。
----继续实施乡镇卫生院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训项目,为全省乡镇卫生院培养500名中医临床骨干。继续实施乡村医生中医专业中专学历教育,使1200名左右乡村医生获得中专以上的中医学历,达到执业助理中医师水平。全面提升乡村中医药人员的学历层次和业务能力。
(八)进一步加强民族医药工作
--“十一五”期间,重点完成傣医药本科教材编撰工作,对彝族医药、傣族医药、纳西东巴医药、佤族医药古籍文献进行整理完善,编撰和出版发行,并将我省彝族医药建成国内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民族医药。积极进行民族药研制、开发,力争选出一批疗效确切的民族药品种。
---“十一五”期间,加大对民族医药人才培养力度,重点为老民族医配继承人,培养民族医学术经验继承人。培养一批热爱民族医药的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开展对民族医药理论深入研究,拓展展族医药服务领域,提高民民族医药医疗机构服务能力。
---加强民族医药临床应用研究。组织实施常见病与多发病民族医药临床应用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疗效评价标准研究。筛选推广一批民族医药适宜技术,为广大民族地区人民群众服务。
(九)扩大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提升我省中医药知名度
    加强我省与东南亚国家中医药的交流成合作,发挥我省的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扩大我省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
——加强我省在中医药治疗艾滋病新药研发、院内剂制联合开发运用、联合办医等方面与泰国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利用双方已取得的研究成果和优势,争取我省在中医药治疗艾滋病新药研发工作方面有新突破。
——继续加强指导我省龙陵县中医院和缅甸掸邦第一特区政府联合办医,积极探索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模式,为我省与周边地区及东南亚、南亚国家间开展传统医药合作找到一条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扩大我省中医药的国际影响。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法治建设,增强法治观念
1、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及《云南省发展中医条例》、《云南省师带徒管理办法》、《云南省中医名院、名科、名医评选办法》、《云南省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乡镇评选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做到依法执业,依法从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结合我省实际,根据中医药事业发展需要,我省将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发展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
3、加强中医药法制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及中医药规章制度,增强中医药队伍的法治和法律意识。
加强中医药执法监督建设,加大对中医医疗机构及中医药从业人员的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二)   健全管理体系,实行规范化管理
1、各级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以及《云南省发展中医条例》,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发展中医药事业。把发展中医药事业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2、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重视各级中医药管理机构的建立,做到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的宏观调控和管理,逐步实现中医药全行业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3、严格中医药从业人员的准入制度,不断提高中医药人员整体素质。
(三)   加大改革力度,适应市场经济发展
1、中医机构要主动适应、积极参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促进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
2、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改革,加快中医医疗机构产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管理试点工作。
3、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增强科技创新。实现科研、医疗、教学的有机结合,逐步构建中医药创新体系,加大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
(四)   加强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信息网络
    1、加强中医医院信息化系统建设,实现中医药医疗、科研、教学、管理等信息交流的网络化。特别加强县级中医医院的计算机网络建设,提高中医医疗机构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2、积极推广信息新技术,并扩大在中医医疗服务中的应用,不断充实新技术,提高中医药资源的利用率和中医药服务水平。
(五)   健全补偿机制,增加经费投入
    一方面,各级政府应加大投入,按照《云南省发展中医条例》规定,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投入的增长,增加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设立中医专项补助经费,计划部门应继续设置中医建设发展的政策性引导资金,并充分发挥其导向作用。另一方面,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机构要多渠道筹集和引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各中医单位要增强自身活力,筹措发展经费。此外,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评估,加强成本核算,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六)   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加强中医医疗机构人员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进行持续的、广泛的卫生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要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思想,大力弘扬中医药的传统美德和白求恩精神,共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
(七)   加强“十一五”计划实施的监测评估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把中医药“十一五”计划的实施和监测评估纳入议事日程,对计划中提出的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管理与支持,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狠抓落实,保证计划得到全面实施并圆满完成。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