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厅关于2007年上半全省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情况的通报
来源: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发布时间:2007-07-16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云卫通字〔2007〕19号
 
各州、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7年1—6月份,我厅共收到全省各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33起,中毒1316人,死亡17人,涉及100人以上中毒的1起。与2006年同期相比,中毒起数增加了8起,中毒人数增加683人,死亡人数增加2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食物中毒发生情况
    (一)按月份报告情况
    1月份发生3起,2月份1起,3 月份3起,4月份14起,5月份3起,6月份9起。
    (二)按致病因素分类
    微生物13起,化学性6起(涉嫌投毒3起),有毒动植物14起。
    (三)按就餐场所分类
    集体食堂5起,农村家庭13起,小型餐饮和个体摊贩5起,学校食堂6起,其他场所4起。
    二、中毒原因分析
    今年上半年食物中毒事件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今年4月份以前全省干旱,加之加工不当在集体食堂和工地食堂发生多起四季豆中毒事件,中毒起数占总中毒起数的15.2%;二是农村地区采摘野生果、采割野蜂蜜、误采野生毒蕈食用发生多起中毒事件,中毒起数占总中毒起数的24.2%;三是农村家庭和家庭宴请发生多起中毒事件,中毒起数占总中毒起数的39.4%。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切实加强食物中毒的防控工作。7月—9月份仍为我省食物中毒高发季节,也是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的重点月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加强食物中毒的防控工作,要按照我厅《关于切实加强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卫发电〔2007〕26号)要求,全面、认真分析2007年上半年食物中毒事件上升的原因,研究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长效措施,完善应急预案,防止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地区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力度,努力减少农村家庭和家庭宴请食物中毒事件。2007年上半年农村家庭和家庭宴请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仍然高于城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特别是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加大农村地区的预防食物中毒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工作力度,加强对农村厨师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培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布预警、深入农村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村地区宣传家庭宴请食品卫生安全、预防野生毒蕈中毒、妥善保存鼠药、农药等方面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提倡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三)切实加强预防控制学校食堂食物中毒工作。2007年上半年发生的学校食物中毒事件仍然发生在农村学校食堂,防止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食物中毒的发生是下半年的工作重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与教育行政部门密切合作,要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卫生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全面在学校食堂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暑假、寒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月行动,强化日常监管,利用假期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和食堂经营者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培训,努力控制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七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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