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加强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法规处       发布时间:2007-04-29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云卫发〔2007〕281号
 
各州、市卫生局,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进入4月份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发生多起食物中毒事件。4月2日,文山州马关县都龙锡矿兴发选厂上中班职工在食堂晚餐吃四季豆,引起43人中毒;4月5日,中铁一局湖南双峰官渡区大板桥镇金马村铁路施工队晚餐吃四季豆,引起33人农民工中毒;4月5日,昆明市呈贡县马金铺乡小营小学进食微生物污染的食物,引起42名学生中毒;4月14日,昭通市巧家县白鹤滩镇库着村五组村民罗某家做食被毒鼠强污染食物,引起8人中毒,3人死亡;4月17日,临沧市临翔区中心幼儿园早餐食用豆浆,引起35名儿童中毒。这些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不仅给当地群众、学生儿童、职工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而且影响了群众、学校和企业的正常生产、学习和生活秩序。为防范和杜绝类似恶性中毒事件的发生,现将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当前做好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从近期发生的这些食物中毒事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工作,杜绝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力度。夏季是我省细菌性、野生毒蕈等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加大对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的宣传工作力度,尤其要加强对农村宣传预防食物中毒的知识和控制措施,加强对野生毒蕈识别的科普知识宣传;积极开展对农村集体聚餐的卫生指导,改变不良的食物加工制作方法,不吃不充分加热的剩余食物和过夜食物,督促学校食堂和职工食堂不加工食用四季豆等容易引发中毒的食物。同时,加强对广大农村群众宣传科学灭鼠知识和剧毒农药的危害性,妥善保管鼠药、农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要结合当地食品卫生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食物中毒发生的特点,适时发布食品卫生安全预警,提醒广大群众、学校食堂和集体食堂防范。
    三、积极救治中毒病人,及时开展中毒事件调查处置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食物中毒事件后,要迅速组织医疗机构全力救治中毒病人,同时组织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工作,控制事态的发展,及时采样送检,查找中毒原因。各级医疗机构要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指挥,基层医疗机构在无救治条件和能力时要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请求支援,上级医疗机构在接到请求时要及时给予技术、人员等方面的支持,确保中毒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减少死亡,杜绝发生因经费、区域等原因而延误救治时机的现象。
    四、严格报告制度,严肃纪律。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按报告程序及时上报。因未及时报告,延误救治时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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