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边疆民族健康工程调研工作的通知
来源:旧的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2007-01-23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有关州、市卫生局: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解决边疆、少数民族群众“五难”(看病难、上学难、看电视难、看戏难、学科技难)问题的要求,为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的目标,经厅党组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边疆民族健康工程,并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陈觉民厅长担任组长,副厅长、纪检组长、副巡视员担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办公室成员。根据领导小组安排,我厅从24日起,将组成八个工作组到边境、藏区、直过县及7个少数民族地区进行调研(详见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级党委、政府、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

    此次调研工作是省委、省政府最近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当前解决边境、藏区、直过县及7个少数民族地区“五难”问题,发展当地卫生事业和提高当地各族群众医疗卫生保障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通过此次调研,要完成对当地州(市)、县、乡村卫生机构、房屋建设、设备配备、人才培养、农村群众看病及其他存在问题和建议等进行调研,摸清情况,为制定我省边疆民族健康工程的规划提供重要依据。

    二、调研任务。此次调研的主要任务:一是了解边境、藏区、直过县及7个少数民族地区卫生工作基本情况;二是了解县、乡、村各级卫生机构房屋、设备、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人才培养情况;三是卫生机构运行情况;四是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五是对实施边疆民族健康工程提出政策建议、措施。
    三、调研要求。各州、县政府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本次调研工作,确保调研工作顺利开展;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填报的数据、提供的情况一定要准确,反映的问题要真实;调查资料务必于1月31日12时前报达我厅,不得延误。报送资料需由当地政府分管领导签字确认。
    四、调研方法。召开各种层次的座谈会,进行现场调研;每个调研组所到州市至少选择两个县、两个乡、两个行政村进行现场调研。
    联系人:基妇处 黄兴黎(电话:0871-7195146)、规财处 杨旭(电话:0871-7195218),电子邮件:mchpoyn@163.compushichuan1980@163.com
 
 
 
                                    

                              二○○七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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