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公告
来源:法规处 发布时间:2006-05-10 00:00 浏览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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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 南 省 卫 生 厅
公 告
2006年 第4号
根据《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和《卫生部关于贯彻落实〈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加强食品卫生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72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维护正常的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健康,我厅决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对全省2006年6月1日前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更换新的食品卫生许可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更换时限。2006年6月1日起至2007年6月1日。
二、自2006年6月1日起广大食品生产经营者持原卫生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新食品卫生许可证更换手续。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本着服务企业、方便群众的理念,抓紧落实新食品卫生许可证更换的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换证工作。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